城市环境综合整治以来,城区丶矿区丶南郊区本着区划等深层次问题逐步解决,现阶段按照辖区负责的原则,对各自区域内的环境展开了全面的清理整治。然而,在日常的城市环境管理中,由于不同部门相互之间缺少沟通,或是没有统一采取一些必要的措施,城市管理部门间“烂尾”现象无法回避,这折射出城市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仍有待进一步强化,其中活计干完“走后清”,不仅是一种各负其责的工作作风的提倡,更需要一种长效机制来保障并强化执行。
干完前面的不管后面的,俗话称之为“有前手没后手”,殊不知,在城市管理中“没后手”的情形还真不鲜见。管道发生了故障,或是需要在地下埋设市政设施,相关部门常常需要破道开挖展开工作;路边下水道丶污水井堵塞了,工人们作业展开清掏……这些涉及城市建设丶管理方方面面的工作本都无可厚非,然而问题却往往出现在了“后手”上。修完管道,开挖的路面随意掩埋一下便弃之而去;下水道丶污水井掏出的污物不及时清理,摊晒在路面上;植树留下的泥土丶树丛中清出的杂物得不到及时的清理;拆除违章建筑后的垃圾丢弃在路边……这些“烂尾”工程多在主次干道上进行,弃置的废土丶施工垃圾对市容市貌影响较大,而且一旦垃圾堆积多时,又极易形成新的垃圾死角。为了防止这类现象的发生,路面上的环卫工人不得不沿街为他人“扫尾”。然而一旦由此引发环境卫生质量问题,环卫部门常常是第一个被追究责任者,对此环卫工人备感委屈。
城区环卫局有关负责人说,在执法和考核的过程中,他们也感觉到这样做于情于理都难以说过去,所以期待着所有城市管理部门能够协调统一,建立一个“走后清”的长效机制。
有关人士说,城市建设和管理中难以做到“走后清”,表面上影响的是城市形象,实质上暴露出的是相关管理部门的责任心和工作程序和作风问题,当然还有深层次监督不到位的情形。为此,相关部门要着力建立一个长效的协调管理机制,杜绝把自己的“尾巴”堂而皇之地留给别人去收拾,从而真正做到各负其责。尤其在涉及路面开挖等各类工程时,要从审批源头开始建立全程的监管机制,直到完全将损坏的路面恢复如初。达不到相关标准者,要按照制约惩处机制予以处罚,切实维护城市管理的严肃性。同时,城市管理涉及的各部门也要加强内部管理,严格工作职责。
另外,还要广泛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的作用,对“有前手没后手”的工程和项目予以公开举报丶曝光,督促城市管理各部门规范地做好自己的事情。
温海滨 邸东芳